一、設計有關法規、標準規定:
設計應符合1981年冶金部頒發的《鋼鐵企業氧氣管網的若干規定》,以及《氧氣及相關氣體安全技術規程》(GB16912-1997)、《氧氣站設計規范》(GB50030-91)等法規標準的要求。
1、 國家標準《氧氣及相關氣體安全技術規程》GB 16912-1997中規定管道中氧氣的最高允許流速為:工作壓力大于0.1小于或等于3.0 MPa時,碳鋼15m/s、不銹鋼25m/s;工作壓力大于3.0小于10 MPa時,不銹鋼10m/s。
2、為防止著火在氧氣閥門后均應連接一段其長度不少于5倍管徑,且不少于1.5m銅基合金或不銹鋼的管道。
3、氧氣管道應盡量少設彎頭和分岔頭,工作壓力高于0.1MPa的氧氣管道彎頭,應采取沖壓成閥型法蘭制作。分岔頭的氣流方向,應與主管氣流方向成45°到60°角。
4、在對焊凹凸法蘭中,采用紫銅焊絲作O型密封圈,是氧氣用法蘭抗燃性可靠的密封形式。
5、氧氣管道應有導電的良好裝置,接地電阻應小于10Ω,法蘭間電阻應小于0.03Ω。
6、車間內主要氧氣管道的末端應加設放散管,以利氧氣管道的吹掃和置換,在較長的氧氣管道進入車間調節閥前,應設過濾器。
二、安裝注意事項:
1、凡與氧接觸的部位要嚴格脫脂,脫脂后用不含油的干空氣或氮氣吹凈。
2、焊接應采用氬弧焊或電弧焊。
三、操作注意事項:
1、開關氧氣閥門時應緩慢進行,操作人員應站在閥門的側面,開啟要一次到位。
2、嚴禁用氧氣吹刷管道或用氧氣試漏、試壓。
3、實行操作票制度,事先對操作目的、方法、條件作出較詳細的說明和規定。
4、直徑大于70mm的手動氧氣閥門,當閥前后壓差縮小到0.3MPa以內時才允許操作。
四、維護保養注意事項:
1、氧氣管道要經常檢查維護,除銹刷漆,每3~5年一次。
2、管路上的安全閥、壓力表,要定期校驗,1年1次。
3、完善接地裝置。
4、動火作業前,應進行置換,吹掃,吹出氣體中氧含量在18%~23%時為合格。
5、閥門、法蘭墊片及管材管件選用應符合《氧氣及相關氣體安全技術規程》(GB16912-1997)有關規定。
6、建立技術檔案,培訓操作,檢修,維護人員。
五、其他安全措施:
1、提高施工、檢修及操作人員對安全的重視程度。
2、提高管理人員的警惕性。
3、提高科學技術水平。
4、不斷完善送氧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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